行政判决书:(2023)京73行初1916号

本案亮点:
商标被驳回后,商标申请人在复审阶段对引证商标提出撤销申请(连续三年不使用),即使复审时知识产局商标局不考虑该撤三结果,商标申请人依旧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等待撤三结果。
如引证商标最终撤三成立而无效,涉案商标注册阻却事由消失,法院依据情势变更,将依法撤销被诉决定,进而实现涉案商标的注册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此类商标申请人、律师的不断努力下,商标局顺势推出了《评审案件中止情形规范》,并于2023年6月13日对外释义。
资政知识产权认为此类案件如果可以合理适用中止情形,必将大大降低商标权利的纠纷率,减轻商标申请人、商标局和法院的处理压力。






审查意见答复:一种一体碳纤维前叉及预制成型工艺

本案亮点:
工艺类发明专利,专利局作出的一审、二审通知书认定:全部权利要求项均无创造性。
本案经过资政团队研究、答复最终获得专利授权。
不放弃,不言败,坚持最后胜利,是每位专利代理师坚守的价值,也是每位专利申请人委托资政团队的价值。






专利复审:第1305051号

本案亮点:
专利复审是专利被驳回后的常规流程,申请人对于专利驳回不应恐慌,有理有据地提交专利复审请求即可。本案2月28日提交了复审申请,3月16日作出决定撤销了驳回决定,3月20日授予涉案专利专利权。




民事判决书:(2021)浙0110民初18427号

本案亮点:
投诉人在平台投诉后,专利无效但未及时撤回投诉导致被投诉方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,包括:利润损失、公司商誉损失以及恢复成本。本案判决投诉人赔偿45万元。


……



民事判决书:(2022)浙07知民初545号

本案亮点:
合法来源抗辩是专利侵权抗辩中最常用的方式,但是来源应当合法、合理,且卖家应当履行基本的注意义务,部分合法来源成立不能免责,根据《专利法》第71条法定赔偿起点为3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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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求商标无效:商评字[2023]第70091-70093号

本案亮点:
代理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无效相关傍品牌商标,获得三连胜!







民事判决书:(2022)浙01知民初276号

本案亮点:
好的判决是律师和法官共同努力的结果,判决书第9页引用了参考文件《电动搬运车的结构和维护》。




请求专利无效:第58706号

本案亮点:
代理请求人申请宣告涉案专利无效获专利局认可,认定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-10全部无效。




实用新型(专利预审):2022224219792

本案亮点:
申请日:2022年09月14日;授权公告日:2022年10月28日;授权周期(实用新型):44天。

民事判决书:(2022)浙0783民初1808号

本案亮点:商标侵权判决赔偿金额120万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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